推荐配资股票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加快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
发布日期:2025-02-25 22:04:14 点击次数:187
□ 中共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党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系统部署一系列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描绘了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的改革蓝图,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生态文明建设寄予厚望,强调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高标准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
新时代江西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走在前列
2014年,江西成为首批全境列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省份之一;2016年,成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在试验示范实践中,统筹体制创新、制度供给、模式探索,系统开展综合改革试验,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高质量完成阶段性改革任务,42项成果在全国推广,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全面改革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保护修复和监管治理成效持续改善。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一体化。建立“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探索流域综合管理制度,在赣江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有542处各类自然保护地,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实现规范统一,生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地。率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改革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探索省级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制度,建立环保督查与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多年保持中部领先、全国前列,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2023年生态质量指数全国排名第一,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全国优秀,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全面建立促进绿色发展机制,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绿色低碳新动能更加强劲。逐步完善支撑绿色低碳的政策机制,制定实施“双碳”“1+N”政策体系,扎实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健全新能源发展机制,截至2024年6月底,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55.5%。深入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立绿色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机制,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2023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提升至28.1%。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系统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行动,排污权、用能权、水权、林权、碳汇等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逐步建立,2023年林业类生态产品累计成交额超过90亿元。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化改革有序推进,社会资本投入实现较大提升。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望仙谷“两山转化”、九江石化绿色智能炼化、靖安绿色发展等模式广受好评,赣南脐橙等地理标志产品荣登全国百强榜。
全面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生态共建机制基本建立,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主导责任更加强化,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普遍压实,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深入落实,公民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得到积极履行。生态共享机制更加完善,土地流转、订单生产、要素入股、就业务工等机制有效落实。持续推进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省建设,推动实施多轮省内和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连续8年实施全流域生态补偿,累计发放资金近300亿元。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有序推进。常态化开展干部生态文明培训、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全域打造“河小青”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品牌。加强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完善综合考核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制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实施。河湖长制、林长制高效运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在江西全面建立。
全面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高水平保护的法治力量显著增强。地方性立法不断健全,制定实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污染防治、候鸟保护等地方性法规,推动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等特色立法,通过全国首个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定。司法保障更加有力,构建地域管辖和流域(区域)管辖相结合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衔接更加畅通。法律实施监督形成特色,建立人大听取审议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机制,连续30年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法治化轨道,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不断健全。
全面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体系作用彰显。成立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设立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率先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为“双主任”、多位省领导为副主任的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目标任务落实机制,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果进规划、入制度、转政策、成行动,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成效。创新激励机制,强化追责问责,形成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各负其责、统筹推进的生动局面。
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加快构建完善与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决定》部署了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等新任务。我们要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双碳”工作为引领,以全面绿色转型为主线,以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为导向,着力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巩固提升江西生态“优等生”的地位,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首创性标志性制度成果。
深化生态文明基础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稳固生态文明建设根基,关键在于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要构建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主体功能区管控机制,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深化自然资源资产整体配置改革,探索推广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新模式,促进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加强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工作,加快鄱阳湖流域综合管理、生态保护补偿等重点立法,健全跨流域、跨区域执法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机制,始终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深化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必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发展绿色生产力。要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高比例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健全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深化落实制造业“1269”行动计划,即12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打造6个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9%左右。深入实施绿色低碳产业培育工程,促进绿色生产要素的创新配置与优化组合。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探索创新。大力实施设备更新行动,推进资源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促进生产系统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加快形成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加强绿色消费制度设计,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引导企业执行绿色采购指南,健全碳普惠体系,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绿色低碳发展创新,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新路径,塑造江西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深化环境污染防治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由量变到质变关键时期的重大任务。要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健全落实长江共抓大保护的长效机制,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建立健全鄱阳湖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全流域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四源”共治。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治理,大力推广污水厂网一体化治理模式,加快推动污水处理与河湖水体治理一体联动。健全土壤污染联动、联防、联管机制。全域梯度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深化生态系统保护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站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必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山水统筹,强化功能互补,稳步扩大生态环境容量。持续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深化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结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加快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深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强化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协同建设,推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整合资源、联合申报实施重大工程项目。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夯实“一江双心、五河三屏”生态保护格局,进一步筑牢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屏障。
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路径”。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要全面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着力在“两山”双向高效转化上拓展新路径。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优化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方法和统计报表制度,探索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推动核算评估结果多元化应用。打造高能级区域性生态产品综合交易平台,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生态资源储蓄运营机制。完善生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健全生态产品认证体系,培育更多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健全跨省和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对口协作、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多元化补偿方式。
深化生态文明保障体系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统筹各领域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基础支撑和有力保障”。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必须形成一揽子支撑政策,形成强有力的保障体系。要强化科技赋能,建立省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清单,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加快建设数字生态文明;优化生态文明专业和学科建设,培育高水平、本土化专业人才队伍。强化市场赋能,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深入推进林业碳汇交易,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强化金融赋能,完善财政支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数字金融融合发展机制,探索更加有效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加快形成优质绿色低碳资产。强化标准赋能,加强绿色生态标准的制定更新,建设“江西绿色生态”团体标准和重点领域地方标准。
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深化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我们要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责任落实链条,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江西贡献。
强化改革统筹。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坚决担负起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重大政治责任。在战略上,要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落实党中央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等重要部署相统筹,做到整体谋划、一体推进、有效衔接。在策略上,要把握好改革的时度效,防止畸重畸轻、顾此失彼,统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关键环节、关键要素,建立重点项目、重要平台、重大试点跨区域协同推进机制。在路径上,要坚持梯次布局,实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完善升级、扩大推广、协同集成、研究出台、谋划储备“五个一批”改革行动,有力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向系统集成、全面深化转变。
压实改革责任。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各级人大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等监督机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落实。强化各级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健全法院、检察院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惩治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处理处罚、问责追责协同治理机制。狠抓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开展自然资源督察。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转型等责任。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为各级各类生态文明建设主体明责、授权、赋能。
凝聚改革合力。完善试点示范机制。发扬基层首创精神,既做好全国“必答题”,又探索江西“加分项”。深化绿色系列、低碳系列、美丽系列试点,开展多领域多层次探索试验,谋划实施一批标志性重大项目。注重改革总结推广。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评估机制,加强重大改革、重点制度、重要试点的跟踪评价,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召开现场会、编印成果清单等形式,大力推广改革成果。推动生态文化繁荣发展。深入挖掘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加快构建生态文化体系,深入开展全国生态日、鄱阳湖国际观鸟季、生态文明宣传月等活动,打造生态文化品牌,彰显“江西风景独好”魅力。凝聚共建共享合力。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和社会尽责形式,健全生态文明志愿服务体系,加强生态文明智库建设推荐配资股票,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凝聚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强大合力。(原载于《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2024年第12期)